道路運輸證是證明營運車輛合法經營的有效證件,也是記錄營運車輛審驗情況和對經營者獎懲的主要憑證,道路運輸證必須隨車攜帶,在有效期內全國通行。
道路運輸證中營運證的主證和副頁必須齊全,編號必須相同,齊縫章必須相合,填寫的內容必須一致。否則,視為無效營運證。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包括哪幾類?
1、 客運:縣內班車客運 、縣際班車客運、市際班車客運、省際班車客運、縣內包車客運、縣際包車客運...
2、貨運:普通貨運、貨物專用運輸、大型物件運輸、危險貨物運輸。
3、機動車維修:一類機動車維修車輛制造或改裝、二類機動車維修廠、三類機動車維修店。
辦理許可證對駕駛人員要求:
1.取得與駕駛車輛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通過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道路貨物運輸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并取得從業資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