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的粉絲朋友問小博,關于“新公司法”方面的問題。如:新公司法即將實施,之前的存量公司怎么辦?新公司法修訂后有哪些亮點?新公司法生效前,股東有哪些必須要知道的?今天博宇會計的小博就給你一次性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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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公司法即將實施,之前的存量公司怎么辦?
關于存量公司的問題,根據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已登記設立的公司,出資期限超過本法規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逐步調整至本法規定的期限以內;對于出資期限、出資額明顯異常的,公司登記機關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時調整。具體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由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記設立的公司存在出資期限超過新《公司法》規定期限的情況,需要進行逐步調整。具體調整方式可能會因公司的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對于那些出資期限較長的公司,應當會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逐步完成出資;而對于那些已超出期限的公司,則會要求其在給定的時間內完成出資。”
除此之外,可能有三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情況:保持現狀,其依據是法不溯及既往,原來設定的認繳期限仍然有效。
第二種情況:設定過渡期,公司完成注冊資本認繳期限變更手續,將期限減至5年。過渡期內可放寬減資程序,如無需提前償債。此操作需公司法作特別規定并出臺配套措施,便于實踐操作。
第三種情況:直接規定新法施行后,認繳期限與新法不一致的以新法為準。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關于存量公司并沒有具體要求,如果有需要,可以詢問下稅局,一切以所在地稅局要求為準!
二、新公司法的亮點有哪些?
新《公司法》刪除了 2018 年版《公司法》中的16個條文,并新增和修改了 228 個條文,其中有 112 個條文經歷了實質性的修改。
修訂后的《公司法》的7大亮點總結如下:
1、注冊資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新設立公司,注冊資本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內繳足;同時將分類分步,穩妥有序調整存量公司(指出資期限較長的舊公司)出資期限調整至新《公司法》規定的期限以內。
2、擴大可用出資的財產范圍,明確股權、債權可以作價出資,更加有利于盤活資產。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條。
亮點3:增加董事會對認繳出資核查責任制度。根據新《公司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董事會應當對未按期出資股東進行催告、催繳出資;董事會總于行使職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責任很重,
4、允許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查閱會計憑證。新《公司法》第五十七條。
亮點五:股權轉讓更加科學、更加人性化。辦理股權轉讓后,認繳出資未屆出資期限的股權,由受讓人承擔繳納,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5、增加允許設立一人股份有限公司。新《公司法》第九十二條。
6、允許公司按照規定使用資本公積金彌補虧損。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7、增加公司強制注銷制度,消除“尸”公司。新《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三、新公司法生效前,股東有哪些必須要知道的?
有10點,具體如下:
1、謹慎減資與調整出資期限:減資并非小事,合理安排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出資壓力。
2、核實股東出資真實性:確認合伙人都已如實出資,以免未來承擔不必要的連帶責任。
3、保障五年內出資能力:確保在公司成立后的五年內能夠完成出資,防止失去股東資格。
4、清查無法清償的到期債務:了解公司債務狀況,積極應對出資風險,保護自己的投資。
5、法定代表人簽署出資證明:確保法定代表人在出資證明書上簽字,增加股權安全性。
6、審查董事會和監事會議事規則:確保規則符合新《公司法》的要求,尤其是關于表決權的規定。
7、新股東檢查股東名冊更新情況:確認股東名冊及時更新,以保證股權交易的合法性。
8、老股東關注股權轉讓出資狀況:確保轉讓的股權已完成出資,否則可能需要為新股東的債務負責。
9、排查間接持股的子公司問題:審查全資子公司的董監高是否存在問題,確保權益不受影響。
10、討論監事會的必要性:在新法律框架下,探討監事會的角色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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