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作為海南建設創新型自貿港的重要一環,可以享受超多的獎勵政策。那么,2024年海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有哪些?2024年海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有哪些?海南高新技術企業補貼政策和獎勵政策又是怎樣的呢??今天博宇會計的小博就給你做下全面的盤點。
圖源:pexels
一、海南自貿港優惠政策
1、雙十五政策
雙15%的稅率無疑很誘人,也就是15%的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如果在海南注冊,按照15%的稅率交企業所得稅,每年就可以節省幾百萬的稅費。這筆省下來的錢,可以再投入到公司發展中,比如擴大業務規模、改善辦公環境等,對公司的持續發展非常重要。
個人所得稅方面,如果是老板,年收入也屬于較高水平。假設搬到海南,按15%的稅率交稅,也可以多留不少錢在自己的口袋里。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政策也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你可以用這部分錢改善員工的薪酬福利,吸引更多優秀的銷售和業務人員到公司任職。
2、零關稅政策
海南的零關稅政策也是一個吸引外地企業的一個亮點。比如你的公司主要經營進口業務,每年要進口大量外國產品,以往進口的時候需要繳納高額關稅,這直接增加了運營成本。
現在海南自貿港針對一些交通工具、生產設備、原料等實行零關稅,這對你的公司就很有利。以后在海南進口相關產品,就可以完全免除關稅。這將直接減少成本支出,對利潤空間非常可觀。
3、境外投資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對于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假設一家700億營業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原稅收每年需繳納90億稅,但如果它設立在海南,就省了90億!
二、針對海南高新技術企業的補貼獎勵政策
(一)海南省
1、入庫企業將獲得相應的扶持政策。省科技廳在當年財政資金預算額度內,根據入庫企業研發投入和企業規模,對入庫企業給予研發資金補貼。補貼額度為不超過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25%,最高不超過50萬元,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為準。
——政策依據: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辦法》的通知(瓊科規〔2021〕3號),本辦法自2021年7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2、研發投入獎勵。研發投入,最高給予500萬元支持?!蛾P于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相較海南省原有的政策,此次對企業研發投入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比如對企業新獲批的中央部委重點實驗室,給予最高300萬元科研經費補助;降低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和專業服務平臺的支持門檻,對新建、擴建科研軟硬件投入超過300萬元的,按投資額30%最高給予500萬元省級財政支持等。
——政策依據:5月23日海南省新聞辦公室消息,海南省科學技術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支持企業建立研發機構促進企業加大全社會研發投入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自2024年5月18日起施行。
(二)???/span>
1、加強科技型企業梯度培育:
對納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庫后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對未被納入海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庫但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40萬元獎勵。
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已納入國家一套表聯網直報平臺統計的“四上”企業,追加10萬元獎勵。對在我市再次(非連續)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在我市連續兩次通過認定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在我市連續三次及以上通過認定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對首次認定為“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并獲得省級“精英行動”獎勵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分別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50萬。
對獲得省級研發經費增量獎勵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已納入國家一套表聯網直報平臺統計的“四上”企業不高于100萬元,其他企業不高于50萬元。對獲得省級研發經費增量獎勵的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按照省級獎勵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5萬元。
——政策依據:海口市政府印發《??谑嘘P于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高新技術企業“精英行動”獎勵標準,按照實際研發投入超過銷售收入3%部分的15%對“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分別給予最高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補貼。
——政策依據: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精英行動”獎勵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瓊科規〔2022〕21號),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三亞
(1)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有效期在完成遷入年度當年到期的,暫不給予獎勵;重新被認定通過后,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未能重新被認定通過的,不給予獎勵。
(2)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有效期在完成遷入年度后第二年到期的,先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重新被認定通過后,再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
(3)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有效期在完成遷入年度后第三年到期的,先給予一次性30萬元獎勵;重新被認定通過后,再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
(4)引進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重新通過認定的,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5)引進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應在遷入注冊后2年內申請首次獎勵,逾期不再受理。
——政策依據:《三亞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扶持辦法》(三府規〔2023〕16號),本辦法自2023年10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4日。
(四)昌江黎族自治縣
昌江對科技創新企業最高獎勵100萬元。首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省外整體遷入昌江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設立并經認定為省級研發機構的根據省補助金額按照1:1給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2024年05月29日海南日報消息,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昌江黎族自治縣關于支持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五)澄邁縣
對進入培育庫的企業按照《澄邁縣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八條政策措施(2021年修訂)》規定,給予一次性 10 萬元培育扶持資金。
——政策依據:澄邁縣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澄邁縣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澄工信科規〔2021〕1號),本辦法自2021年10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六)文昌市
“倍增計劃”:
1、納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獎勵標準:對納入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對入庫企業按照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1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整體遷入高新技術企業。獎勵額度:對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市的高新技術企業,按企業完成遷入注冊后不超過12個月的固定資產投資、研發投入等給予獎勵,額度為企業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5%或研發投入10%,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精英計劃”:
獎勵額度:按照實際研發投入超過銷售收入3%部分的10%對“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
軍企業”分別給予最高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的補貼。
——政策依據:文昌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 文昌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文昌市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和“精英行動”獎勵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文科工信規〔2023〕10號),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 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對規模以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其他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10%給予補助,分別最高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
——政策依據:文昌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 文昌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文昌市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獎勵細則》的通知(文科工信規〔2023〕7號),本細則自2023年3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七)東方市
(1)高新技術企業遷入扶持。省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認定有效期內將注冊地遷入本市且遷入后年產值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整體遷入我市的省外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在其資格有效期內完成遷移,且投產后3年內銷售收入總額超過1億元,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對于貢獻特別突出的可采用“一事一議”方式給予獎勵。
(2)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扶持。對我市首次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30萬元的研發資金補貼,再次通過認定的給予10萬元的研發資金補貼。
(3)科技創新創業扶持。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運營經費,按照其獲得省級支持額度的20%給予配套資金補貼支持,每年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政策依據:《東方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東方市引進培育高新技術企業若干措施的通知》(東府規〔2021〕1號),本措施自2021年10月13日起實施,至2024年6月31日結束。
(八)臨高縣
(1)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對省外已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在其有效期內整體遷入我縣(包括注冊地),且遷入后年產值達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整體遷入及注冊成為我縣的高新技術企業,在享受我縣高新技術企業補助時,須與縣政府簽訂3年內不遷出我縣的承諾書。
(2)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支持。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今后再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貼。
(3)研發經費支持。對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經費增量給予獎勵,每年額度為企業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每年度不高于100萬元,支持期限3年。研發經費以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中“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為準。
——政策依據:《臨高縣引進和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措施(試行)》(臨府辦規〔2021〕72號),本措施自2021年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九)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1)高新技術企業獎勵。對在我縣當年首次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研發資金獎勵;對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的研發資金獎勵。
(2)創新平臺、載體及服務機構獎勵。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對企業獲批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企業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科研機構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資金扶持。經省級認定授予“海南省院士工作站”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20萬元。
(3)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支持企業主動承接和轉化科研機構、高校具有實際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我縣企業向非關聯單位購買國內(含港、澳、臺地區)一類知識產權和國外發明專利技術在我縣實施轉化,實際交易額50萬元以上且專利一年內轉化產值額度在20萬元以上,按照實際支付技術交易額的6%給予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單個企業每年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獎勵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科工信中心涵【2022】163號),本細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3年。
(十)三亞崖州灣科技城
入庫培育獎勵。納入海南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自動納入科技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管理局對納入科技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入庫獎勵。
研發投入獎勵。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根據企業上一年度的研發費用支出,對企業給予資金獎勵。獎勵額度為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30%,最高不超過50萬元。
——政策依據:《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關于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來源:文章由海南博宇會計綜合整理自網絡,如需轉載請標明出處。內容僅供參考交流,以實際咨詢為準,如涉及侵權請聯系刪除。
溫馨提示:大家如果想在海南注冊公司、各類資質辦理,或需要公司財務代理,或是有關于海南落戶的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海南博宇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