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問題我們不光要知道答案,需要知道“為什么”。
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如小規模納稅人轉讓財產,收入就是不含增值稅的,增值稅稅額也不參與轉讓所得的計算,但是由于不能抵扣進項,財產的原值就包含了增值稅,這樣我們就可以更好的理解個人轉讓房屋的計稅依據與增值稅的關系。
一、個人出租、轉讓房屋,取得的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在確定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時是否為不含增值稅收入?
答:根據《關于營改增后契稅 房產稅 土地增值稅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四、個人轉讓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其取得房屋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增值稅計入財產原值,計算轉讓所得時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轉讓繳納的增值稅。 個人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計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稅費不包括本次出租繳納的增值稅。個人轉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稅額,在計算轉租所得時予以扣除。”
【總結】收入不含稅,成本含增值稅,但是收入的增值稅稅金不能扣除。
二、贈送禮品個人所得稅的計算依據是否含增值稅 ?
貴州省國家稅務局12366呼叫中心答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三、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產產品(服務)的,按該產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是外購商品(服務)的,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無論您的業務是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只會影響增值稅的核算,不會影響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實際購置價格應當不包含增值稅。
答: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規定:“三、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絡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在確定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時,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免征增值稅的,不扣減增值稅稅額。
三、將購物卡發放如需要代扣代繳個稅,個稅計稅基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三、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產產品(服務)的,按該產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是外購商品(服務)的,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例】外單位人員獎品為面值1000元的購物卡,企業外購花了900元,企業承擔個人所得稅,則:應扣繳個人所得稅=900÷(1-20%)×20% 如果是本單位員工,僅僅將900元合并工資、薪金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為個稅是員工從工資中負擔。
四、公司支付個人利息時代扣個人所得稅計稅基數如何計算?
答:“股息、紅利、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為不含增值稅收入扣除增值稅附征稅費后的余額。
個稅app收入納稅明細查詢中的"收入″包含哪些項?是稅前收入還是稅后收入? 答:目前,通過個稅APP可以明細查詢到預扣預繳環節申報的納稅人工薪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綜合所得的收入情況,主要來自扣繳義務人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和納稅人申報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中“收入”字段。
按照相關申報表填寫要求,“收入”欄次填寫扣繳義務人實際支付或者納稅人實際取得所得的收入總額。通俗來講,為不扣減任何費用、扣除的“毛收入”,不包括稅法規定的不征稅收入,也不包括不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范圍的收入。
來源:小陳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