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這不是代開,是虛開,已有人被判刑!
一、判刑!以申請稅務局代開發票的方式
虛開發票,終難逃法網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恩,通過東??h某某鄉財政所原所長葛某江,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于2017年3月由某廣告經營部、某建材經營部、某建材銷售部,在縣國稅局申請代開了16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合計406922.31元、價稅合計13971000元)給王某恩實際經營的東??h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述虛開發票中的11份發票由被告單位東海縣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違法所得31520.97元。
法院審理后認定:被告單位東??h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王某恩,違反國家稅收征管和發票管理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檢察院指控兩被告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依法作出判決: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東??h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判處王某恩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二、今天起,自然人代開發票
注意以下3大風險
風險一
注意不要變名代開,否則屬于虛開。
好多企業本來是支付了自然人勞務費,卻讓自然人代開裝修費的品名,違背了業務的真實面目。
參考: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風險二
注意自然人代開發票的地點。
自然人代開發票應該在貨物銷售地、勞務發生地、服務提供地、工程施工地,不得隨意找個地方就開具,否則屬于無效憑證。
參考:
1、《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關于增值稅納稅地點第(三)項規定,非固定業戶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當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向銷售地或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非固定業戶應當向應稅行為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未申報納稅的,由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補征稅款。
其他個人提供建筑服務,銷售或者租賃不動產,轉讓自然資源使用權,應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自然資源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風險三
注意自然人代開發票是否由支付方履行扣繳個稅的義務。
自然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申請代開發票的,在代開發票環節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代開發票單位( 包括稅務機關和接受稅務機關委托代開發票的單位)在發票備注欄內統一注明“個人所得稅由支付人依法扣繳”。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來源:稅海濤聲,中國裁判文書網,郝老師說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