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到2022年,在稅務執法規范性、稅費服務便捷性、稅務監管精準性上取得重要進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稅務執法、稅費服務和稅務監管三大新體系,到2025年,深化稅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顯著成效,稅收營商環境總體達到國內一流水平。
《實施方案》全面承接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結合海南實際,圍繞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改造、進一步優化稅務執法方式提供高效智能稅費服務、精準有效實施稅務監管、深化拓展稅收共治格局、切實強化稅務組織保障等6個方面明確了27項主要任務,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稅務監管體系,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發展,為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2021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深入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深化稅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為確保《意見》在海南貫徹落實到位,海南省委常委會會議會議審議通過《實施方案》,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于9月3日正式印發《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緊密結合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稅收制度安排,在實施簡并稅制、推動自貿港與內地稅制銜接、強化自貿港特有稅收優惠風險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對逐步構建與自貿港相適應的稅收征管服務作出了總體安排。
《實施方案》還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海南省稅收保障條例》,強調建立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的涉稅涉費大數據信息資源歸集整合、共享開放和融合應用機制,在推廣成立警稅聯合隊伍、深入開展“銀稅互動”、不動產登記辦稅等方面,進一步深化信息共享、部門協作和聯合執法,充分發揮跨部門協同治稅合力。
國家稅務總局海南省稅務局局長劉磊表示,海南稅務系統將圍繞方案總體目標,發揚“解放思想、敢闖敢試、大膽創新”精神,深入研究細化工作措施,推動各項改革任務有效落實。
來源:海南新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