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年末“本年利潤”科目是否應結轉為零?
回答:是的。
年末,企業應將全年實現的凈利潤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并將“利潤分配”科目下其他相關明細科目的余額轉入“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
結轉后“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貸方余額為累計未分配利潤額,如果是借方余額,則為累計未彌補虧損額。
借:今年盈利
貸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或者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信用:今年盈利
02
年末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或應交稅費-預付增值稅等二級明細科目是否應結轉為零?
答:可以,每月“應交增值稅”的余額應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參考:
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稅〔2016〕22號)附件: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
一、會計科目和欄目的設置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設置應納增值稅、未納增值稅、預繳增值稅、抵扣進項稅額、認證進項稅額、核銷銷項稅額、增值稅留抵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產品應納增值稅、代扣繳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在應交增值稅明細賬中設置進項稅額、銷項稅額抵扣、已繳稅額、轉出未繳增值稅、減免稅、出口扣稅、出口退稅、轉出超額增值稅。
(2)“欠繳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每月末從“應交增值稅”或“預繳增值稅”明細科目中,當月應交、多繳或預繳的增值稅,以及當月上期欠繳的增值稅。
03
年底,企業積累的業績是盈利的。我們必須給股東分紅嗎?
答:目前沒有嚴格規定必須分紅。公司是否分配利潤、分配多少利潤屬于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決策范疇。股東不能以公司利潤巨大、長期不向股東支付股利損害股東利益為由,要求法院分配利潤,這不符合法律規定。
參考:
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不同的分配制度: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分紅比例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紅,但全體股東同意不按照出資比例分紅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所有股東必須同意不按出資比例分紅。如果只有部分股東同意公司不按出資比例分紅,則為無效協議。
2.股份公司分紅比例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四款:“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不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的股份比例分配的除外。”因此,對于股份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
04
年末,企業累計實現盈利。我們是否需要累積法定盈余儲備?
答:企業當年有凈利潤,盈余公積未達到注冊資本50%的,按規定需計提10%的法定盈余公積。
會計:年末計提10%的法定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20萬元。
貸款: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20萬元
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50%的,不得提取。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公司未依照本法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其補足應當提取的金額,可以對公司處以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05
年底公司算了年終獎,但年前沒錢發。你需要先累積獎金嗎?
答:是的,根據權責發生制,當年的費用需要計入發生費用的年度,無論是否支付款項。
參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明確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屬于當期收入和費用,無論是否收到款項。不屬于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該款項已在當期收付,也不視為當期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該條規定了企業所得稅計算的基本原則,即以權責發生制為主要原則,以收付實現制為輔。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實際支付給職工的年度工資薪金,允許在匯算當年按規定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