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個稅優惠必須住滿183天么?海南15%個稅優惠享受條件有哪些新變化?海南個稅優惠后能減很多稅嗎?......日前海南自貿港個人所得稅優惠又有新規出臺,不少粉絲經常會問這塊的問題。今天就讓小博給大家詳細解答下這3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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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個稅優惠必須住滿183天么?
2022年沒有這個要求,不過從2023年1月1日起,享受海南個稅優惠政策的人員,要滿足在島內居住滿183天的規定。
為什么會有滿183天這個規定呢?
2022年9月18日,海南發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瓊府〔2022〕31號文件,認真看的朋友會發現,這個文件的時效性顯示尚未生效,也就是說該文件內容均在2023年的1月1號起生效。
那企業和個人要重點關注哪些信息呢?小博我總結了三個方面。
第一個,從2023年的1月1號起,享受海南個稅優惠政策應滿足兩個條件: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居住滿183天。2.享受海南個稅優惠政策的人員,應被認定為緊缺人才,或者在海南一個納稅年度內的收入,達到30萬以上。
第二個重點信息,因職業特點,比如說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等行業,這些特定人員沒有辦法滿足183天的居住條件,所以需要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以單位職工的身份連續繳納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人才所在的企業,應在海南注冊并實質性的運營,然后由海南省人社部門認定后才可以享受。
海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本辦法制定詳細的辦法。然后將享受個稅優惠的政策名單,提交給海南省稅務部門。
對于人才所屬的企業或單位,在海南是否開展了實質性運營,存在異議或爭端的,由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牽頭協調解決。
第三個重要信息,將開展,或加強了事中、事后的隨機抽查工作。
依托海南省的社會管理信息化平臺,由海南省人社,公安,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享受個稅優惠政策的情況開展隨機抽查。如果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就不得享受個稅優惠政策了。
至于哪些是海南自由貿易港緊缺人才?可以查看下面的人才清單。或是到海南省人民政府網搜“瓊府〔2022〕31號”文件,就可以查詢到人才清單了。
圖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網
二、海南15%個稅優惠享受條件有哪些新變化?
原來個人在海南享受15%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的,前提條件是:(1)在海南工作;(2)與在海南注冊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3)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的高端緊缺人才;(4)高端緊缺人才范圍(符合下述條件之一):①經海南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人才(該目錄的行業會動態調整);②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新辦法主要修訂了以下內容:
(一)將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高端緊缺人才基本認定條件,由“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調整為“累計居住滿183天”,即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累計居住滿183天的,不再需要在海南繳納社保條件。同時針對因職業特點無法達到“累計居住滿183天”條件的航空、航運、海洋油氣勘探等行業的特定人員設置兜底條款,符合一定條件時,也可享受優惠政策。
(二)新辦法的高端緊缺人才認定部門為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三)新辦法執行時間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屆時,原辦法將同時廢止。
政策依據:
2022年9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瓊府〔2022〕31號,簡稱“新辦法”)
2020年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瓊府〔2020〕41號,簡稱“原辦法”)
那么,海南15%個稅優惠享受條件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改變?
小博認為新辦法是對2025年封關后個稅優惠政策的一個過渡。
早在《2022版人才清單》發布以前,2020年6月1日印發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即明確了“兩步走”的財稅制度改革設計:
2025年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035年前,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實行個人所得稅優惠(享受政策的對象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取得來源于海南自貿港范圍內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均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2022版人才清單》為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后個人所得稅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政策銜接,一方面提前于2025年封關運作的時間線,對高端緊缺人才個稅享惠預先提出了“累計居住滿183天”的要求;另一方面為特定行業人員設置豁免條件及情形,為已引進企業和人才提供政策穩定性的支持,同時也釋放了較為積極的監管信號——在避免海南自貿港成為“避稅天堂”的嚴格監管趨勢下,監管部門在適用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時仍將考慮到特定行業和特定人才的實際情況。
三、海南個稅優惠后能減很多稅嗎?
目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實施清單管理,將覆蓋絕大部分來海南就業的人才。
全島封關運作后,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貿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內地:最高45% 粵港澳大灣區:最高15%,超過部分地方政府補貼,只適用境外人才,至2023年底。上海臨港新片區:承諾最高15%,超出部分地方政府補貼,只適用境外人才。新加坡:最高22%。 中國香港:最高15%-17%。
舉例:
對于公司的部分收入較高的管理層,其工資薪金的個稅可以達到45%,如果按照適用海南的人才政策,個人所得稅可以降低到15%。
以一個200萬年薪的高管為例,在不考慮其他扣除的因素的情況下,正常一年的個稅大約在70萬。
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 ,超過15%也就是超過30萬以上的個稅將返還給員工,因此節省的個稅大約在40萬左右,這可是一筆巨大的節省。
因此,有些企業可能會考慮如何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公司并把某些收入高的員工轉調至海南的公司來為員工節省個稅。
小博結語:雖然利益最能打動人,國家讓渡稅收利益給企業、給個人,等于給了海南自貿港一個虹吸盤,讓優秀的企業和人才不斷的涌入。但利益的享有需要以法治為前提,依法進行才能長遠持久。
海南自貿港的機會已經擺在那里,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合理運用國家給予的政策降低稅負成本、獲得可期利益的最大化,值得我們認真思考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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