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匯算清繳是什么?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有什么不同?哪些企業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嗎?針對這3個問題,博宇會計的小博就給大家詳細說說一下。
圖源:pixabay
一、從生活例子解釋,什么是匯算清繳?
小博我給你舉一個生活里邊的小例子,你就明白了。假如我每個月給我的孩子發100塊錢的零錢,這可不是他想買什么就可以買的。我給他規定了學習、娛樂、零食的花費比例。他花出去的每一筆錢,都要一筆一筆的記錄下來,等到月底的時候我給他核對。
假如說他買的零食太多了,超出了我規定的限額,那我會在下個月的零用錢把他給扣出來。或者,他需要自己把這個超出的部分補出來。當然,他花出的錢有的是沒有票據的,那我也沒法兒去核對,那我會把這部分沒有票據的錢,默認為她自己私藏了。等到下個月發零用錢的時候,就少給點兒。這個就是家庭版的匯算清繳。
我們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是因為會計核算和稅法規定的口徑不一樣。有些收入,費用,稅法他不認。舉個例子吧,比如說我們公司的業務招待費,是10萬。我們算會計利潤的時候,把它全部作為費用給扣掉了。那等到下一年匯算清繳的時候,稅法站出來了,說不行,我們稅法規定的業務招待費有扣除的標準,要按照發生額的60%跟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比大小,哪個小按哪個扣除。
我們當年的銷售收入是2000萬(2000萬*5%=10萬,6萬小于10萬,按6萬扣),所以我們算出來要按6萬的標準去扣除了。你當時扣的是10萬,多扣了4萬。那我們就需要在原來會計利潤基礎上調增4萬,作為我們的應納稅所得額。當然啦。這只是我說的其中一種情況,實際上,比這要復雜的多一點。
二、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有什么不同
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納稅單位或納稅人在上一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的時間內,依據相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自行計算上一年度全年應納稅稅額和額度,細化至月度或季度預繳納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繳額度,并提交補稅或申請退稅。
匯算清繳包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經營組織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有什么不同?主要在于兩者性質的不同。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是指對上年度所得稅進行清算。然后按照稅務政策的要求與規定,把應調整而產生的變化進行處理。
其中,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納稅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需要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納稅人包括自然人和具有自然人性質的企業。
個稅匯算清繳,采用先補稅、然后根據個人匯算情況,進行擇情退稅,且面臨補稅群體占據總人數90%以上的占比,2020年是個人所得稅匯算元年,作為首年,國家在匯算和清繳力度上也有下了重大關注和決心。同時搭配2019年至今的香港等地境外賬戶信息追繳,讓本次匯算清繳,在查清公民資產、追稅、補稅方面,擁有重大意義。
三、哪些企業需要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第三條規定:“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說白了就是,適用于企業所得稅稅法的企業,都要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時間為納稅年度結束后5個月(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例如,2017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
當然,也有客戶在問,那我企業是虧損的,我企業是免稅的,或者我企業是年中已經終止經營的,這種還需要嗎?答案是肯定的,不管咱們企業是虧損的還是免稅的。還是我們年終終止經營的這種,都一定要記得去年度匯算,這點你可要記清楚了哦。
來源:文章由海南博宇會計綜合整理自網絡,僅供參考,以實際咨詢為準,如涉及侵權請聯系刪除。
溫馨提示:大家如果想在海南注冊公司、各類資質辦理,或需要公司財務代理,或是有關于海南落戶的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海南博宇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