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是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常見憑證,不是唯一的扣除憑證哦!以下這八種支出就不需要發票也可以稅前扣除,趕緊學習起來吧!
一、稅前扣除憑證
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稅前扣除憑證?
稅前扣除憑證,是指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證明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實際發生,并據以稅前扣除的各類憑證。
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
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二、看看這八種情形,沒有取得發票
取得銀行單據、白條等也可以稅前扣除
案例一
企業銷售給乙公司10萬元的貨物,按照協議約定:為鼓勵客戶及早付款,10天內付款給予5%的現金折扣。
借:銀行存款 9.5萬元
財務費用-現金折扣 0.5萬元
貸:應收賬款-乙公司 10萬元
提醒:
以上5000元的現金折扣不需要發票就可以稅前扣除。可以憑借雙方合同、折扣結算單據、銀行付款單據等據實扣除。
參考:
《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一、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五)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于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屬于現金折扣,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作為財務費用扣除。
案例二
甲方與乙方簽訂銷售合同,甲方向乙方銷售鋼材,由于各種原因,合同并未實際履行,按照合同約定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20萬元,目前款項已經轉賬支付,但是乙方不愿意開具發票。
提醒:
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支出,屬于不涉及經營行為(即經營行為增值稅納稅義務為發生)的賠償金,取得收據即可。
甲方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違約金支出 20萬元
貸:銀行存款 20萬元
案例三
企業支付外邊的臨時工王師傅修理門窗費用300元。
提醒:
付個人不超過500元的小額零星支出,需要取得一張個人開具的收款憑證就可以。也就是只需收據完全可以入賬并稅前扣除。
借:管理費用-修理費 300元
貸:銀行存款300元
注意:
需要注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就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原始依據。
案例四
支付境外的費用1萬元。
取得境外形式發票、賬單、合同、付款證明等就可以稅前扣除。
注意:
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 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 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 方可作為記賬核算的憑證。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一條規定, 企業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案例五
企業舉辦促銷活動,針對客戶進行抽獎,獎品為現金,獎金已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沒有發票也可以作為企業的銷售費用稅前扣除。
借:銷售費用-促銷費
貸: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提醒:
應取得下列內部憑證后可從稅前扣除:有中獎人姓名、身份證號、中獎人簽字,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的收款憑證、支出憑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案例六
房地產公司支付業主個人違約金1萬元,對業主來說,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用開具發票就可以稅前扣除。
借:營業外支出 1萬元
貸:銀行存款 1萬元
提醒:
需要業主的以下手續才可以稅前扣除:
①業主收款收據;
②收據上應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房號等。
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第十條規定: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不屬于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雖不屬于應稅項目,但按稅務總局規定可以開具發票的,可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案例七
甲公司2020年11月份購進一批貨物,當月已經售出,由于當月沒有取得發票,憑入庫單、合同、以及付款單據入賬的。后來由于供貨商注銷,導致進貨發票永遠沒法取得了,請問:能否稅前扣除?
借:庫存商品 100萬元
貸:銀行存款 100萬元
提醒:
由于采取的非現金支付,只要具有合同、對方注銷證明等完全可以稅前扣除。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應該取得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取得發票,憑相關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相應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第十四條 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注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后,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一)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注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二)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三)采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四)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五)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六)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案例八
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慎丟失了,如何抵扣增值稅?如何稅前扣除?
提醒:
丟失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發票聯、抵扣聯均丟失的,可以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參考:
北京2020年所得稅匯算清繳解答:
問:企業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可否用開票企業的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答:丟失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發票聯、抵扣聯均丟失的,可以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來源:小陳稅務08、郝老師說會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