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是小規模納稅人嗎?個體戶發生購銷行為要不要交印花稅?為什么說個體戶會越來越“吃香”?......日前關于個體工商戶的條例又有新規出臺,不少粉絲經常會問這塊的問題。今天就讓小博給大家詳細解答下這3個問題吧。
圖源:pexels
一、個體戶是小規模納稅人嗎?
先說結論,個體工商戶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是一般納稅人。
現實工作中,個體戶設立登記時,會默認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但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就可以辦理,不再需要其他輔助條件。
沒有主動登記為一般納稅人身份的個體戶,年(連續 12 個自然月)不含稅銷售額超過 500 萬元的,主管稅務機關很可能強制要求納稅人(特指個體戶中的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
二、個體戶發生購銷行為要不要交印花稅?
咱來看一下關于個體戶,發生的購銷行為到底要不要交印花稅?
在印花稅稅目表里,有說到“動產買賣合同(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這個也挺為難的,10多個字,包括了好多層意思:但是不用著急,咱們一點點來看。
第一:個人是指誰
1、以前的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也只說了條例第一條所說的單位和個人,沒有直接說個體戶是不是個人。
2、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里面說明了:個人,是指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3、從《民法典》的角度,第二章自然人中的第四節講了“個體工商戶”這也就說明“個體工商戶屬于個人”。因此,讓你從另一個層面理解:“在這個印花稅的層面,個體工商戶交的是個人所得稅的,我們可以歸到個人里來”。
第二:材料是不是“動產”
確實有不少同學問翅兒“材料是動產嗎?” 來,咱們繼續看,到底什么是不動產?
《民法典》第115條規定,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是以物是否能夠移動并且是否因移動而損壞其價值作為劃分標準的。
動產是指能夠移動而不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不動產則是指不能移動或者若移動則損害其價值或用途的物。
常見的不動產包括土地(耕地、建筑用地、林地、草原、水面、荒山、荒地、灘涂等)、建筑物及構筑物、林木、與不動產尚未分離的出產物(如農作物)。除不動產以外的財產均是動產,如機器設備、車輛、動物、生活日用品等。現在你能明白了吧?不過還沒完哈,咱們接著看衍生的問題!
第三:沒有簽訂合同不用交?
來,咱們直接看文件——交不交不是只看有沒有簽訂合同。
所以:個體戶買材料不交印花稅!
三、為什么說個體戶會越來越“吃香”?
截至2022年8月,我國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已達上億戶,占市場主體總量的三分之二,個體戶已成為重要的市場主體之一,也越來越受創業者的追捧。
與公司相比,個體戶的辦理注冊手續不要太簡單,經營靈活方便。最重要的是,個體戶的稅負相對較低,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以下是個體戶的6大優勢,也是個體戶“火了”的原因:
1、個體戶不用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和20%的分紅個稅;
2、個體工商戶享受每年500w內增值稅免稅額度;
3、個體戶注冊簡單,注冊周期短,一周內基本可以完成工商和稅務登記;
4、個體戶不需要開公戶,可直接用個人卡收款;
5、開票范圍廣、不管是各種建筑材料還是咨詢費技術服務費等等都可以開票的,能夠幫助企業或者個人解決各種缺票的問題。
6、有些地方還能享受個稅核定征收,核定個稅率低,一般在1%左右(看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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